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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服务定价低导致以药养医 最终造成药价虚高
药价管制难破以药养医
药价虚高是以药养医体制的外在症状或者说必然结果。以药养医是“因”,药价虚高是“果”,只有消除因才能消除果,希望通过消除果来解决因,最终什么也解决不了。
换言之,消除以药养医体制,才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。
导致以药养医现象的直接原因,是政府人为压低反映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,导致医疗服务收费不足以维持医院运营和医生收入,使其不得不通过药品利润来维持运营。回扣和(隐形)返利的泛滥,则根源于政府对医院药品购销的加价率管制。
不过,这里有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:医疗服务定价被严重低估是众所周知的事实。1997年1月中央发布的《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中就提出,“增设并提高技术劳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⋯⋯降低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收入中的比重,争取在二三年内解决当前存在的卫生服务价格不合理问题。”但为什么医疗服务价格严重低估问题持续这么长时间无法解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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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服务不调价医改无动力
政协委员、友谊医院心脏中心主任医师吴永全:一个阑尾炎手术,手术费200多元,至少需要医生、麻醉师、护士等五六个人一起工作几个小时;一次静脉注射,1元钱;打一针肌肉针,护理费只有5毛钱。这么低的定价,如何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劳动价值?医生得不到合理的酬劳,没有积极性,甚至靠过度检查、过度用药治疗来维持收入,医改如何持续?
至今,北京已有6家三甲医院启动了以“医药分开”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。但“医药分开”,主要是一种筹资形式或政府补偿形式的改革,取消以前药品15%的政策性加成,平移到医事服务费。同时,为不增加患者负担,普通门诊的医事服务费由医保报销。这样一种改革,需要财政增加一定投入,如果今后公立医院的改革扩大到全市,政府是否还能够负担得起?如果政府不能完全负担,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将医疗服务费上调到一个合理的价位,引导医院内部形成靠医疗服务,而不是靠“药或检查”挣钱的合理运行机制。
调价同时更应杜绝过度医疗
政协委员贾继东:目前是该花的钱没花(医生知识、技术和辛勤劳动),不该花的钱没少花(非必需的昂贵检查和不规范的治疗)。所以调价不是简单地涨,而是合理地调,即有升有降。应该向公众强调,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,政府必须加强对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的监督和规范。比如,加强处方点评制度,避免过多利用CT、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、昂贵化验项目和过度用药治疗。这样,在调价的同时还能遏制总体费用的过度增加,甚至可能会降低总体费用。
政府应购买质优医疗服务
政协委员、中日友好医院疼痛科主任樊碧发:现在的医院里,“物比人贵”、“脑体倒挂”现象确实很严重,但要上调医疗服务价格,还应谨慎。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大环境下,公众对医疗费用的心理预期呈明显的刚性,“只能降,不能涨”。如果单纯提医疗服务涨价,将会引来大量反对之声。个人认为,政府应增加投入,通过医保报销等形式,购买质优价高的医疗服务提供给患者,最终别增加患者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