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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建国:云南白药的“伤痛”该用“温火”慢疗
来源:凤凰财经http://finance.ifeng.com/a/20140721/12764375_0.shtml
原标题:刘建国:云南白药[2.83% 资金 研报]的“伤痛”该用“温火”慢疗
因一条一年多前关于云南白药用法的微博,广州一名医生遭到云南警方的跨省调查。7月16日,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刘欣发微博称,自己被云南警方和云南白药集团代表传唤调查,原因是一年多前发的一条提及云南白药的微博言论被认为“涉嫌造谣”。(7月21日《第一财经日报》)
只是因为一条微博,就被云南警方传唤调查,对于广州的刘欣医生而言,确实有点倒霉。既然“祸从口出”,就该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,而不是刻意逃避。但是,就目前来看,仅仅是一条不经意的微博,云南白药集团就认为“很受伤”,并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,未免有点小题大做。
其实,医生刘欣构不构成犯罪,仅从事实与证据来看,还不能形成定论。因为,判断刘欣是否构成损害企业商誉罪,需要符合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,主观上嫌疑人是否故意抹黑云南白药,例如经常发表抹黑云南白药的微博等;客观上,还需要证实嫌疑人所发表的内容存在客观错误,而且企业也因此造成客观上的损失。然而,当前的案件进展情况,显然还不能在这两方面作出清晰的厘定,罪与非罪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取证。
但是,就笔者来看,云南白药因为刘欣医生的言辞而“痛苦不堪”,并没有必要向警方报警。相反,如果采取民事手段进行维权,“慢火疗伤”反而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。一方面,对于刘欣医生的行为,云南白药集团可以以侵权之诉为由,将刘欣医生起诉到法庭。如果构成侵权事实,由刘欣医生承担相应的责任,符合法律公平公正原则。另一方面,作为民事诉讼双方,刘欣医生与云南白药方面,可以平等对话,力证自身观点的成立。如此,可以给外界一个合理的解释,让公众明白孰是孰非。
如今,公安机关的介入,使云南白药集团处于强势地位,俨然将一场民事纷争定性成了犯罪行为。其实,作为云南白药集团,不妨以“慢火疗伤”的方式,以民事手段来推动问题的解决。假如,在民事诉讼过程中,刘欣医生确实存在犯罪现象,再追究刑事责任也为时不晚。